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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分开吧。」



秋风萧瑟,我被盛映洲扔在了马路边,冻得发抖。有点后悔,应该等到地方了再说的。



这个点街上也没什么人了,估摸着是醉意上头,我也不想打车,脱下了我七公分的高跟鞋,赤脚碰着地面的一瞬间我就被冷得一个激灵,随之而来的就是从未有过的清醒和畅快。



我一路蹦蹦跳跳,我知道盛映洲的车子跟在后头,也知道他在等我低头。



想我人生短短二十四年,似乎就是用无数次的低头退步拼凑出来的,多窝囊啊!



我就这样硬生生地走了两个小时,走到两只脚都没了知觉,到了楼下,我把鞋子扔了,回过头朝着那辆车摆了摆手,算作告别了。



回到家,我颤颤巍巍地洗了个澡,然后给自己泡了碗面,走到窗边看见了盛映洲的车还在楼下,他靠在车边抽烟,地上都是烟头,似是感应到了,他抬头对上了我的视线。



那一瞬间我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觉,他的情绪我捉摸不透,但就是惹得我很不爽,拉上了窗帘,不再想他。



午夜十二点,我关掉了家里的所有灯,点了外卖,是一个八寸的黑森林蛋糕,然后坐在地上给我自己点上了二十四根蜡烛。



我其实并不是个很有仪式感的人,好几年的生日都是后知后觉。盛映洲也是这样一个人,说起来跟了他那么久,我们之间好像从来就没有过什么有意义的日子,但是今年有必要隆重些,毕竟谁知道这是不是最后一个生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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