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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不是不禁逗,是太容易害羞。



他应该是只负责接待的。我告诉他我是来烫发的之后,他便离开,唤了另外一个年龄看上去要大上几岁的男生过来。



对照着染色板选了个银灰色,一整套下来足足折腾了三个多小时。不过效果还是不错的。



做完头发,我本想和那个长得很漂亮的小奶膘道个别的,毕竟连续两天能在不同的地方偶遇,也算得上一种缘分。



环视了一周,没发现他便做了罢。



也不过是一萍水相逢的过客吧。



我原是这么想的,直到几天后再次遇见他。



春城夏季多雨,且雨水往往来的毫无征兆。所以我很少在晚上独自出门。



要不是简瑟瑟鬼哭狼嚎地打电话,我也不至于此刻躲在天桥下面吓得瑟瑟发抖。



我蜷缩着身子,紧紧攥着已经没电关机了的手机,一遍又一遍地默念,没事的,没事的。



可在下一道雷声响起,还是会没出息地抱头紧闭双眼,脑海里除了红彤彤的血水还有一遍又一遍地加着简笙的卑微的我。



他明知道的,明知道我最怕的就是雷雨天。却还是在那么一个夜晚,扔下我一个人独自度过了漫长的黑夜。



不知道是不是所有人在极度恐慌害怕时都渴望有一根稻草,我现在特别希望有个人能够出现陪在我身边,哪怕是简笙我也会感恩戴德的。



我知道现在的我很没出息,但是没办法,我真的怕。



可能上天听到了我的祈祷,真派了一个人来陪我,只不过那个人不是简笙。



他拎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穿过雨帘,一步一步地走到我的身边,浑身湿漉漉的,要多狼狈有多狼狈。



该怎么形容呢,像条丧家之犬。



我缓缓地放下抱着头的手,轻声问他:你也没有家了吗?



他愣住,过了好久才从喉间吐出一个嗯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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