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式微简笙的言情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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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我突然死心了。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好巧不巧,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胡式微简笙的言情小说》精彩片段

追在简笙身后的第十年,我突然死心了。原来多年的痴恋,真的可以用一晚来结束。

昨天晚上,我莫名其妙地被简笙删了好友。

好巧不巧,他删我时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电闪雷鸣中我蜷着腿缩在被子里,一遍又一遍地加他,一遍又一遍地输入着「我害怕求求你别不要我」这些字眼,从开始的卑微到最后的麻木。

加了整整一晚。

天刚蒙蒙亮,雨停了,我也不爱了。

简笙通过我的好友申请是在早上八点整,他开始工作的时间。

他这个人时间观念很强,和我为数不多的几次约会也都是卡着点出现的。

曾经,我也为他的自律守时着迷过。

厚重的窗帘遮挡住了窗外的阳光。

手机屏幕亮时一夜没合的眼睛被强光一刺流下几滴生理性泪水,黏糊糊的很不舒服。

是简笙发来的消息。只有短短几个字——

「长记性了吗?」

要是搁在以前,我定是要刨根问底地问个明白。但是现在,我只想睡觉。

滑动他的对话框点了删除。这是这十年来,我第一次不想回他。

删完后,又给简瑟瑟发了条信息,「晚上来找我,我们去 857。昨晚没睡,先睡会,别来吵我。

「顺便帮我跟你哥请个假,算了,直接帮我辞职吧。」

简瑟瑟是简笙同父同母的亲妹,也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闺蜜。

她看不上她哥,也理解不了为什么离经叛道的我在她哥面前会乖得像只没有爪子的猫。

其实并不难理解。十年前那个少年破门而入将我从那个昏暗的房间拉到了阳光下,我便将他奉为了神明。

仔细想想,他并没错,只是不爱我罢了。而我,现在也不爱他了。



发完信息,将手机关机,我用被子蒙住头睡了个昏天黑地。

这一睡便睡到了下午,还是被门铃声给吵醒的。

我以为是简瑟瑟。迷迷糊糊地趿拉着拖鞋去开门,

结果打开门的那一刹那,目光和西装笔挺的简笙对了个正着。

他站在光源下,浓眉微蹙,身姿挺拔。恍惚间和十年前的那个晌午重叠交错。甚至连那句不耐的「像什么样子」都一模一样。

我低头看了眼身上皱得像抹布似的宽松睡衣,又揉了揉团成一团的头发,好像是不怎么体面。

可是,那又怎样呢。爱都不爱了,怎么可能还会去在意形象。

我抱着臂斜靠在门框上,懒踏踏地问他:「你怎么来了。」

说完还很没形象地打了个哈欠。

简笙有洁癖,可能见不得我此刻邋里邋遢的样子,黑着脸把头转向左侧不再看我。

「为什么不去上班。手机还关机。」他微哑着嗓子问我,带着几分怒意。

我挑眉,回答得理直气壮。

「不想干了。」

「当初吵着要这份工作的是你,现在说不想干的还是你!式微,你太任性了!」

任性?是啊,我一向任性,之前只不过在他面前收起了所有尖锐的刺。

我勾唇,蛮不在乎地说道:「简总是第一天认识我吗?我本来就是个扶不上墙的纨绔不是吗?」



和简笙闹了个不欢而散。

回房间后我也没了睡意,盯着天花板发了半天的呆。脑海里全是我和他曾经的过往。

十五岁时,我跟在他身后,他冷冷地瞪我,不耐烦地问我能不能不要再跟着他。

十六岁时,我花了半个月的时间学会了做蛋糕,精心包装后递到他的面前,他只看了一眼,转头便扔进了垃圾桶,他说他不喜欢吃甜食。

十七岁时,同学笑话我说我好像简笙的一条狗啊,恰好我和他一起经过,我气得想上去理论却被他拦住了,他说没必要。

十八岁时……十八岁之后,他很少会理我。不管我跟他表白多少次,他始终是那种态度,不接受不拒绝。怎么说呢,像是在钓鱼。

门铃声再次响起。

这次来的是简瑟瑟。她一袭大红长裙,浓妆艳抹,像个冶艳的妖精。

一进门,她便踢掉脚上的高跟鞋,探着身子上前摸我额头,喃喃道,「这也没发烧啊。」

我推开她的手,转身走进更衣室。选了件黑色的露背连身短裙,换好后坐到梳妆台前开始化妆。

简瑟瑟跟在我身后,叽叽喳喳的。

「你跟我哥怎么回事?」

「我今天去公司帮我爸取文件时碰到他了,脸臭得跟吃了屎似的。」

「你们是不是吵架了?不应该啊,你不是向来拿他的话当圣旨吗!」

「没啥,就是我不喜欢他了。」我打断她,翻出卷发棒递过去,「帮我搞个风情万种的大波浪。」

之前的几年,我一直按照简笙的喜好装扮。清纯可人的黑长直,仙气飘飘的淑女裙。

简瑟瑟不止一次地取笑我,整得像个不谙世事的良家少女似的,也不嫌炫酒干架的时候那身行头不方便。

说实话,还真挺不方便的。明明是个混子非逼着自己装淑女。

我这边话音刚落,那边的简瑟瑟一激动,手里的卷发棒甩了出去。

「卧槽,你咋想开的!我之前都怀疑是不是我哥给你下蛊了!」

我没再理会她,继续掰着眼皮画眼线。画到眼尾特意往上挑了个魅惑的弧。

画完后对着镜子调整了几笔,直到满意了才回头笑着回她,「舔不动了。」

简笙没有对我下蛊,他只会冷暴力我。哦,除了冷暴力,还有 pua。不管我做什么都会得到他的否定,他说我只需要听话就行了。

他用行动告诉我胡式微你得乖,你只有乖了才配得到回应。

曾经我渴望得到他的爱,所以他让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可是现在,老娘不配合了。



之前,和老胡吵完架我喜欢拉着简瑟瑟到酒吧发泄。

在劲爆的舞曲下尽情地摇摆扭动。在那里,大哭或者大笑都不会招来异样的眼光。

我和简瑟瑟很有默契地彼此打着掩护,倒也成功地瞒过了简笙。

直到有一次用酒瓶给一个想对小姑娘用强的地痞流氓开了瓢。

事倒是不大,毕竟老胡不差钱。坏就坏在不知道被谁捅到了简笙面前。

他整整一个月没理我。

那之后,我再也没去过酒吧。

看吧,曾经的我就是如此卑微。

和简瑟瑟驱车去了之前常去的那家。再踏入这片喧嚣,竟有种恍若隔世的错觉。

山高皇帝远的春城,豪门不算多但也不能说少。胡家和简家不能说数一数二,也绝对是榜上有名。

两家在同一年恰好各生了一个空有美貌不学无术的千金小姐——就是我和简瑟瑟。

我们挑了个视野较好的卡座。

刚一落座,有个穿着制服的男生走上前毕恭毕敬地递上了点单平板。

简瑟瑟瞄了一眼,挑眉笑道:「哟,现在酒吧服务生质量都那么高了啊。」

我闻言抬头,映入眼帘的是一张极为精致的脸。只是太过稚嫩,脸上还有没长开的小奶膘。

我也跟着笑,「雇用童工可是违法的。」

男生听我这么说脸上带上几分羞赧,耳垂都染上了淡淡的粉。

「我,我成年了。」

真是个不禁逗的,倒还蛮可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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