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继续看书

我是神!

曾经,我是个人!

我的家乡,在子墟国,我与母亲相依为命,母亲很爱我,我也很爱母亲。

子墟国信仰一种叫克克奇尔的神明,外邦人称它为风生兽。

这神明不死不灭,喜欢吃人,国王要供奉它,便以人为饲,每天从奴隶营里挑一个倒霉蛋儿喂养克克奇尔。

这一天的倒霉蛋,是我。

我不愿意去,我若死了留下母亲一个人该怎么办。

身为奴隶,在国王与贵族眼中的价值恐怕还不如一只羊、一条狗。

可奴隶也想活着,谁愿意生来就是奴隶,谁愿意被当做羊、当做狗、当做一只牲口去做另一只牲口的口粮?

他们把我送到了克克奇尔居住的洞口,我挣扎,可是并没有用,一个长相似是外邦人的子墟兵丁扔给我一把匕首,说是死是活,就看我的造化了。

我非常想活,我想再见到母亲,我紧握着这唯一的武器,这是我生存的唯一希望。

克克奇尔的嗅觉敏感异常,闻着味儿从幽深的洞府深处寻来,把我扑在地上。

腥臭的兽口离我仅隔一厘,强壮的獠牙几乎己触上了我的颈项,滴在我脸颊上的唾液让我几欲作呕。

可我己顾不得这些,我紧握匕首拼命朝它刺去,颈项、肚腹、眼睛、胸口,我用上生平最大的力气、最快的速度朝它一切柔软的器官刺去。

想必从前送进来的奴隶没有一个是像我这样的,克克奇尔显然没有料到,它靠近我的时候也只把我当做一只温顺的两脚羊一般毫无防备,才会被我刺中。

它疼得仰天长啸,啸声如狂风猛烈,震得洞顶碎石咣当往下落。

狰狞的獠牙还是朝我的手臂咬合了过来,我手中的匕首也疯狂地朝克克奇尔刺了回去,强烈的求生欲盖过了面对一只食人怪兽的恐惧。

不知过了多久,待我清醒过来,那所谓的神明己经死了。

我高兴得奔下山,要把我还活着的消息告诉母亲,母亲一定会很高兴的。

我在河边遇见了正在洗衣服的母亲,手中搓洗的正是她为我新绣的衣衫。

可母亲见到我并不高兴,她没有像往常一样眼神慈爱地呼喊我的名字--“林达”,而是惊恐地推开我,她喊我:妖怪!

妖怪!!

妖怪!!!

我低头看向水中的人影,瞳仁是绿色的,拥有跟克克奇尔一模一样骇人的獠牙。

母亲认不得我,她用石头砸我,村民们也驱赶我,我成了没有家没有亲人的——妖怪!

我大难不死,变成了半人半妖的怪物。

我杀了村民、欺负奴隶的兵丁、不把奴隶当人的国王与贵族。

我继承了克克奇尔的神力,只需爪子轻轻一挥他们就倒下了,颈项汩汩流出的新鲜血液是如此地吸引我。

我总觉得,那会是天底下最香甜的美味。

后来,我所到之地,每个人见到我都只会这样喊我:妖怪!

怪物!

妖怪!

怪物!

妖怪!

怪物!

我一个人,流浪了几百年。

没有人接纳我,所有人都惧怕我,我知道,我早己经不是人了,那我是什么?

我当然不承认自己是怪物。

我!

是神!

不死不灭的神!

有一天,我被一支自中原而来的军队制住了,当然不是因为我打不过,而是他们人太多,雨落般的羽箭差点把我扎成了刺猬。

他们把我封入一口石棺中,说要把我运到神都去。

途中遭遇变故,我被一滴甘甜的血液唤醒,我尝过无数人的鲜血,从没有一个人的血是这种味道。

这个人的血液里没有贪婪和恐惧的味道,很干净、很醇,带着蓬勃的生命力。

我找到了这血液的主人,大唐的兵头唤他邱庆之,是个奴兵。

我原本想要把他吃了,当做我醒来的第一顿早饭。

可这人实在是有趣得紧,明明只是个普通的人类,却敢在我这个神面前大言不惭地宣布:“不管你是个什么东西,今天我都会抓住你!”

这个家伙,说话还真不害臊。

可我居然真的被他抓住了。

我被骗到黄沙裕的一片流沙里,混蛋!

他真卑鄙!

原以为我要栽在这片流沙里了,好不甘心!

谁知,邱庆之救了我。

我被他俘虏了,绑在树上。

他居然敢拔了我的牙!

从没有一个普通人敢这样对我。

我问他到底想要什么,是要我的兽骨还是我的血?

邱庆之说他都不感兴趣。

我不信,继续诱惑他:“我的兽骨可以让你活很久很久,永葆青春。

我的血可以帮你续命,让你不死。”

我看到他似是有些动容的神情,以为他会跟那些贪婪的人类一样,要跟我做交易。

“怎么样?

是不是很心动?

没有人不心动的,那可是永远永远的生命。”

他回头朝我走来。

“怎么?

是不是很想要?

放开我,放开我放开我!”

“我跟你说过了,我不感兴趣!”

“我们什么都可以商量的。”

“你要是再吵,我就把你所有的牙都拔了。”

“我一定会吃了你!

》》》继续看书《《《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页